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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国税12366地方热点问答(20180108)
发文日期:2018-01-08 09:34:41

  1.发生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,是否可以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?

  答:根据《财政部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)规定,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,免征增值税,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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